朔州市办理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批交办群众反映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17年10月26日 08:11 来源:朔州市新闻中心

    2017年10月20日,朔州市收到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批交办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D28举报内容:来电反映平鲁区平安东街东坪渠道有一家豆制品加工厂(小作坊),反映其污水排放至房前的排水沟中,并使用燃煤锅炉造成污染。希望进行调查处理。

  D28处理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2017年10月21日,平鲁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改字[2017]35号),责令朔州市平鲁区豆香源制品加工店立即拆除燃煤锅炉,并要求其加工产生的废水加强管理,全部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得随意排放。截止2017年10月22日上午8点30分,该加工店燃煤小锅炉已经拆除。

  二

  D31举报内容:举报人称怀仁县有运发大酒店、DK俱乐部、怀仁县第九中学、怀仁县第六中学、怀仁县第四小学、怀仁县第四中学、怀仁县职业中学等都使用燃煤锅炉,希望可以进行调查解决。

  D31处理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处理处罚措施:

  1. 2017年10月22日,怀仁县环保局对怀仁县运发大酒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怀环改字〔2017〕170号),责令其环评备案、未完成锅炉提标改造前不得运行、对堆放的原煤进行苫盖。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怀环罚告字〔2017〕148号),对未办理环评手续和原煤堆放未苫盖行为,处罚2万元。

  2. 2017年10月22日,怀仁县环保局对怀仁县DK俱乐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怀环改字〔2017〕171号),责令其环评备案、未完成锅炉提标改造前不得运行。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怀环罚告字〔2017〕149号),对未办理环评手续,处罚1万元。

  3. 2017年10月22日怀仁县环保局对怀仁县第九中学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怀环改字〔2017〕167号),责令立即停止锅炉运行、未完成锅炉提标改造前不得运行、对堆放的原煤进行苫盖。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怀环罚告字〔2017〕145号),对原煤堆放未苫盖,处罚1万元。

  4.2017年10月22日,怀仁县环保局对山西省怀仁县琢玉中学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怀环改字〔2017〕168号),责令其未完成锅炉提标改造前不得运行、对堆放的原煤进行苫盖。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怀环罚告字〔2017〕146号),对未办理环保手续和原煤堆放未苫盖,处罚2万元。

  5. 2017年10月22日,怀仁县环保局对山西省怀仁县第四中学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怀环改字〔2017〕169号),责令其未完成锅炉提标改造前不得运行、对堆放的原煤进行苫盖。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怀环罚告字〔2017〕147号),对未办理环保手续和原煤堆放未苫盖,处罚2万元。

  6. 2017年10月22日,怀仁县环保局对怀仁县第一高级职业中学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怀环改字〔2017〕166号),责令其未完成锅炉提标改造前不得运行、对堆放的原煤进行苫盖并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学校围墙高度。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怀环罚告字〔2017〕144号),对未办理环保手续和原煤堆放未苫盖,处罚2万元。

  7. 覆盖“怀仁县运发大酒店,怀仁县第九中学、怀仁县第六中学、怀仁县第四中学、怀仁县第四小学、怀仁县职业中学、怀仁县陶瓷大世界等仍然采用燃煤锅炉供暖”问题的怀仁县供热公司铁西区集中供热工程,工程建设所有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工程已于2017年6月开始施工,但由于缺乏资金,今年只能解决铁路西怀化小区、朔州聋哑学校周边集中供热问题。县运发大酒店,怀仁县第九中学、怀仁县第六中学、怀仁县第四中学、怀仁县第四小学、怀仁县职业中学、怀仁县陶瓷大世界等地的集中供热问题,明年将彻底解决。

  三

  D32举报内容:反映朔城区张辽路与市府街交叉路口的御景苑大酒店后面安装有大功率风扇,其造成噪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希望进行调查解决。

  D32处理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处理处罚措施:

  朔城区环保局朔城环改字[2017]58号责令:御景苑饭店立即停止装修,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同时停止使用双进风离心式抽风柜;同时要求在未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按环评完善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未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的情况下,不得正式投入运营;同时处以2万元罚款。

  四

  D34举报内容:反映朔州市应县兴华里五栋五排邻居家中为馒头加工点,使用燃煤锅炉产生烟尘,对其造成生活上的影响,希望进行调查,并及时解决。

  D34处理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应县环境保护局应环责改[2017]34号责令其立即自行拆除燃煤小锅炉,同时对该馒头铺一台0.08吨/h燃煤小锅炉进行了查封(应封书[2017]16号)

  五

  D35举报内容:反映怀仁县北七里附近有一家水站和焦煤矿路西的水站,使用燃煤锅炉,并称其焚烧轮胎等,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希望我部门进行调查,并及时解决该问题。

  D35处理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0月21日,怀仁县环保局对怀仁县北七里热水厂、怀仁县马荣热水站执法检查时,业主表示不再补办手续,不继续生产,并主动拆除燃煤锅炉设施。

  六

  D52举报内容:来电反映朔州市开发区招远路136号悦海澜庭酒店还有2台空气能热泵仍在运行,噪声太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希望能够彻底解决。

  D52处理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 开发区环保分局10月13日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停用六台空气能机组,改为电或气为燃料的方式加热;10月15日开发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经确认电加热已改造完成,空气能机器全部停用,且该公司承诺六台空气能机组以后将不再使用,2018年3月进行彻底拆除;10月19日开发区环保分局对悦海澜庭宾馆进行第三次现场检查,并于10月20日对悦海澜庭宾馆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将已停用的六个空气能机组进行了查封。

  2. 2017年10月22日,朔州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空气能机组停用后的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离宾馆附近昼间、夜间均不超标。

  七

  D53举报内容:来电反映朔州市西山人家小区北区路北,淘宝街十字路口殡仪馆经常办理丧事活动,早中晚产生噪声太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D53处理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 2017年4月市民政局对梁安夫妇所开设的违法殡葬服务场所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朔民罚告字[2017]第12号),责令其停产停业;7日后,市民政局对其违法殡仪服务场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朔民罚字[2017]第6号),其负责人表示自愿关停,但事后发现梁安夫妇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仍然在利用该场所开展殡仪服务活动,为此市民政局申请朔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2. 2017年10月22日朔城区公安局经南城派出所民警走访调查时,西山人家小区北区淘宝丁字路口殡仪馆现并未办理丧事。

  八

  D54举报内容:来电反映小村当街垃圾成堆,风大时,几家废品收购站的垃圾就被刮得到处都是;雨天臭水横流 ;有居民使用煤炭取暖,乌烟瘴气。

  D54处理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朔城区政府北城街道办事处责成小村村委,在辖区主要街道内在增设3名清洁人员,对该区域垃圾收集、转运采取不定时巡查方式,督促市环卫中心对居民垃圾随倒随清。

  2. 朔城区工商局对三家没有营业执照的废品收购站进行现场查封。

  3.朔城区政府、北城办事处已将煤改气工作列为重要议事议程,争取10月底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给居民户供气。

                                                                                      朔州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3日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郭烨华)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晋ICP备07500137号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30 号 网站标识码 1406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