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放映员养老问题
姓名: 任建新 登记时间: 2017-04-17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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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上访申请书 我叫任建新,系朔州市,右玉县,****村人。我是右玉农村电影放映员,属于文化事业单位,持有放映证等证书,今年六十四岁了!我从1971年5月到1980年7月从事放映工作。我把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献给了党的文化宣传事业,却因形势的变迁,失业了!由于我在青壮年时期已把全部精力和智慧都用在如何放好电影上,谁也想不到,等到岁数大了,突然没了工作!这也学不好,那也学不好,无法养家糊口!长年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生活十分困难!1997年的一场连阴雨把家里仅有的两间土窑下成了危房。由于没钱重建家园,我不得不举家外迁打工。雪上加霜的是2014年12月我晕倒在工地上,经确诊为心肌梗塞!虽然经抢救保住了性命,朔州市中心医院建议我到上级医院做进一步治疗,由于经济拮据现在只能药物维持! 好在我们的党并没有忘记我们这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人!我记得朔州人民政府于2007年12月24号下过文件,明确“各县(市区)政府要关心农村放映人员的生活,对经县文化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农村放映人员,可采取一次性经济补偿,或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形式,妥解决生活待遇等历史问题”。2008年我也在右玉县文化局和劳动局都做过登记,等待政府解决!眼看其它县的放映人员都得到妥善安排,迟迟等不到右玉县的处理结果!最近听说右玉县着手解决我们这批人的历史问题!我喜出望外赶紧回来处理,可得到的却是各个部门之间的踢皮球。我回来已经四五天了,可我的问题迟迟解决不了!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只好走上了上访之路 !我要求如下几点望政府批准: 一:给我办理退休手续! 二:修缮村里的房屋! 三:给我和我的爱人办低保! 四:给我评贫困户!
答复部门: 答复时间: 2017-05-26 11:00:58
回复:

    接到“市长信箱”信件批办单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文化局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县政府。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原乡镇农村电影放映员是70年代农村电影放映的雇用人员,没有任何签约手续,是全国性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县共有此类人员37名,其中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24名;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2名;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的2名;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的5名;无放映证的4名。
    2008年12月17日,县政府根据朔政办发【2007】92号文件精神,专门责成县劳动保障局对我县37名原农村电影放映员进行了工作年度考核,并就右玉县情况向市政府做了建议报告。
任建新同志就是全县37名农村电影放映员之一,原在威坪公社于1971年7月至1979年12月当放映员,经过2008年县劳动保障局核实,连续放映时间是8年零5个月。威远镇证实,任建新同志于1997年全家离村外出打工,留用的27亩耕地租给他人耕种至今。
2015年12月2日,县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原公社放映员连续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23名人员分批次优先补缴到龄人员的养老保险金。从2016年开始已经有12名人员办理了养老金相关手续,任建新同志因年限不够不在其列。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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