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涉氨制冷液氨使用整治验收工作交叉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7年09月06日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朔安办字〔2017〕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按照《山西省安委办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7】31号)要求和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省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组(长治市组)一行4人,于8月25日至8月30日,对我市部分涉氨制冷液氨使用整治验收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先后深入朔城区、山阴县、应县、怀仁县8家企业,听取了各企业涉氨制冷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对生产现场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进行了查看。市县(区)安监、质监、消防、农业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组首先肯定了我市在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专项整治中取得的效果,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山西乳业有限公司的现场管理和山西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给予好评。同时,也指出了个别企业在基础管理、制度建设、防护器材、人员持证、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安全投入、警示标志、危险告知方面存在的问题(详见各企业问题清单)。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整改此次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把涉氨制冷专项整治验收工作,作为目前进行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督促各有关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整。

  2、部门联动,严格履责。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督促作用,收集汇总、上报此次检查情况。农业、质监、消防等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督查检查。农业、质监、消防、安监等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企业特种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督查检查。

  3、扎实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周密部署,并按规定上报整改结果。

  4、全面检查,彻底整改。各有关企业要对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对本企业的涉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整,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要举一反三,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造册建档,并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治理计划,做到“五到位”,确保不发生事故。

  附:《8家涉氨制冷企业问题清单》

 

  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附件:

  8家涉氨制冷企业问题清单

  一、山西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1、制冷机房值班室,空气呼吸器、重型防化服未配备在现场,部分急救药品过期未更换。

  2、制冷机房洗眼器安装距液氨储罐不足1.5米;加氨口、控制室周围无安装洗眼器和应急消防水管接头。

  3、冰水分离器电机外壳接地不符合规定。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变更后,任命文件变更不及时。

  5、年度培训计划无课时安排和管理要求。

  6、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无形成闭环。

  7、制冷机房门口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8、氨泄露报警检测仪过期未及时检测。

  二、山西古诚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1、液氨储罐无介质、容量、工艺参数等内容的设备标识牌。

  2、机房配电室后门通道堵塞不畅通。

  3、卸氨处无危险危害等安全警示标识。

  4、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依据安全生产法修订。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过期未修订,缺变更管理制度。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中,缺人身安全防护要求。

  7、末建立员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和危险源辩识管理台帐。

  8、氨泄露报警器过期未检测(应安装有毒的探头)。

  9、加氨口的管道不正。

  10、氨系统压力管道未及时检测,压力容器检测报告未及时取回。

  三、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山西乳业有限公司

  1、隐患排查治理无形成闭环。

  2、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依据安全生产法修订。

  3、安全管理制度、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无下发执行文件。

  4、未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5、制冷设备管理作业指导书缺少万向管道加氨操作规程。

  四、山西雅士利乳业有限公司

  1、氨制冷机房报警检测系统工作异常。

  2、制冷机房配电室配电柜后缺绝缘胶垫。

  3、氨制冷机房安全通道门内未安装应急照明灯。

  4、氨制冷机房门口外无配备开式消防喷头。

  5、加氨口腐蚀严重。

  6、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依据安全生产法修订。

  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无下发执行文件,制度缺失较多。

  8、制冷车间门口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9、空气呼吸器缺少一套;防化服不符合要求,应配置重型防化服。

  10、氨泄露报警器过期未检测,且4个检测点不能显示。

  11、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已经检测,但报告未及时取回。

  五、应县恒通冷库

  1、氨储罐无介质、容量等设备标识,无事故喷淋、事故围堰。

  2、氨制冷系统安全阀、压力表未检验,未安装氨泄漏检测报警仪。

  3、氨制冷机房及冷库值班人员值班岗位设在液氨储罐旁。

  4、配电室设在制冷机房内,未与制冷机房隔离,且配电柜前后无绝缘胶垫。

  5、氨制冷机房及冷库区附近有人居住,不符合冷库设计规范的要求。

  6、氨制冷工艺装置区无安装洗眼器和消防水系统。

  7、冷库门口内侧无安装长明灯和应急对外报警装置。

  8、涉氨制冷区未设置危险危害告知标牌。

  9、氨制冷机房未设置机械强制通风机。

  10、氨制冷机房内灯不防爆,部分电线乱拉,且未及时穿管。

  11、氨制冷机房氨泵操作柜不防爆。

  12、值班区域未配置空气呼吸器、氨过滤式防毒面具,未设置风向标。

  13、制冷生产装置区未通过消防验收。

  14、制冷生产装置区操作工未经安全培训取证。

  15、制冷生产装置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及时检测。

  16、制冷生产装置区门口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六、应县明辉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氨储罐无介质、容量等设备标识,无事故喷淋、事故围堰。

  2、氨制冷系统安全阀、压力表未检验,未安装氨泄漏检测报警仪。

  3、氨制冷机房及冷库值班人员值班岗位设在液氨储罐旁。

  4、配电室设在制冷机房内,未与制冷机房隔离,且配电柜前后无绝缘胶垫。

  5、氨制冷机房及冷库区附近有人居住,不符合冷库设计规范的要求。

  6、氨制冷工艺装置区无安装洗眼器和消防水系统。

  7、冷库门口内侧无安装长明灯和应急对外报警装置。

  8、涉氨制冷区未设置危险危害告知标牌。

  9、氨制冷机房未设置机械强制通风机。

  10、氨制冷机房内灯不防爆,动力线等部分电线乱拉,且未及时穿管。

  11、氨制冷机房氨泵操作柜不防爆。

  12、值班区域未配置空气呼吸器、氨过滤式防毒面具,未设置风向标。

  13、制冷生产装置区未通过消防验收。

  14、制冷生产装置区操作工未经安全培训取证。

  15、制冷生产装置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及时检测。

  16、制冷生产装置区门口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七、怀仁县金沙滩羔羊肉业有限公司

  1、冷冻机房及储氨罐区门口消防箱内无配备开花水枪。

  2、冷凝器上行操作爬梯无护笼。

  3、氨储罐区无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危害告知牌。

  4、氨压缩机房有氨泄漏;氨泄漏检测报警控制器安装在机房内,且工作异常、报警检测探头过期未检测。氨储槽区未设置氨泄露报警器。

  5、机房内安装有氨压缩机配电柜,且与墙间距不符合规范、柜前后无绝缘胶垫。

  6、氨压缩机房门口无安装静电释放仪、未设置洗眼喷淋装置。

  7、值班室配电柜与墙间距不符合规范、柜前后无绝缘胶垫,无配备重型防化服和空气呼吸器。

  8、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依据安全生产法修订。

  9、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培训合格证;应急预案无备案。

  10、制冷车间两处挠性连接管脱开;循环氨液桶液位计无法辨识。

  11、配电柜前无绝缘胶垫。

  12、氨制冷系统的压力管道未检测。

  13、制冷车间的操作规程未及时重新修订。

  14、氨制冷系统未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

  15、冷冻室未设置氨泄露报警器。

  16、氨放散管设置过低。

  17、未进行消防验收和现状评价。

  八、怀仁县昌荣瓜果蔬菜物流园昌荣冷库

  1、氨储罐无介质等设备标识。

  2、值班控制室门、窗开在机房内,未与制冷机厂房有效隔离,值班室未配备重型防化服、长管呼吸器。

  3、值班室氨泄漏检测报警控制器工作异常,检测报警探头未检测。

  4、配电室无强制通风装置,配电柜后无胶垫、放油漆桶和金属件等杂物。

  5、冷库门内侧未安装低压防潮长明灯。

  6、穿堂及穿堂门口未安装应急照明灯。

  7、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过期未按规范修订,未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8、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无培训合格证。

  9、压力容器检验报告过期(有效期至2014年10月21日)。

  10、制冷车间的工业视频监控探头不防爆,电线未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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