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朔州市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05月09日 来源: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2日在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朔州市财政局  孔庆虎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推进“两大任务”、“六大发展”的工作主线,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突出服务和保障两大主题,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3亿元,为预算的74.2%,下降37.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38.29亿元,为预算的94.97%,下降3.33%。 

  2015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36.29亿元,为预算的62%,下降40.71%。其中:增值税完成9.91亿元,为预算的64.3%,下降36.90%;营业税完成6.89亿元,为预算的63.7%,下降37.88%;企业所得税完成2.91亿元,为预算的81.9%,下降47.4%;个人所得税完成1.01亿元,为预算的68.1%,下降54.7%;资源税完成4.79亿元,为预算的53.9%,下降2.62%;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34亿元,为预算的59.4%,下降42.16%。 

  非税收入完成18.01亿元,为预算的 122.5%,下降29.06%。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1.24亿元,为预算的128.3%,下降28.8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53亿元,为预算的134.9%,下降24.32%;罚没收入完成1.97亿元,为预算的91.8%,下降41.8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0.88亿元,为预算的104%,下降15.05%;其他收入0.36亿元,为预算的107.6%,增长37.11%。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1亿元,为预算的99.17%,下降2.96%;国防支出0.37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30.36%;公共安全支出7.82亿元,为预算的99.76%,增长3.22%;教育支出26.04亿元,为预算的95.03%,增长12.05%;科学技术支出0.92亿元,为预算的99.78%,下降4.7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4亿元,为预算的99.48%,下降26.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亿元,为预算的96.95%,增长17.79%;医疗卫生支出12.89亿元,为预算的97.51%,增长12.08%;节能环保支出5.15亿元,为预算的72.42%,下降21.6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92亿元,为预算的99.85%,下降30.14%;农林水事务支出23.4亿元,为预算的93.64%,增长17.6%;交通运输支出4.79亿元,为预算的96.89%,下降3.9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7亿元,为预算的97.36%,下降8.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37亿元,为预算的94.16%,下降61.98%;金融支出0.43亿元,为预算的93.48%,增长325.3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亿元,为预算的95.68%,下降50.61%;住房保障支出5.45亿元,为预算的90.81%,增长12.4%;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1.35亿元,为预算的 93.79%,增长40.5%;其他支出2.09亿元,为预算的89.2%,下降38.7%。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97亿元,为预算的82%,下降33.8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29.39亿元,为预算的95.95%,下降15.92%。 

  2015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3.74亿元,为预算的69.3%,下降38.99%。其中:增值税完成5.3亿元,为预算的85.6%,下降46.65%;营业税完成1.84亿元,为预算的58.2%,下降40.84%;企业所得税完成1.22亿元,为预算的79.1%,下降51.55%;个人所得税完成0.41亿元,为预算的70.8%,下降39.44%;资源税完成3.09亿元,为预算的60.4%,增长32.69%。 

  非税收入完成7.23亿元,为预算的126.2%,下降21.11%。其中:专项收入完成5.79亿元,为预算的138.5%,下降16.0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0.39亿元,为预算的66.7%,下降12.75%;罚没收入完成0.61亿元,为预算的84.3%,下降44.1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0.15亿元,为预算的58.88%,下降69.21%。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亿元,为预算的99.86%,增长8.66%;国防支出0.22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26.28%;公共安全支出3.85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 9.09%;教育支出4.3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17.67%;科学技术支出0.5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23.5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1亿元,为预算的99.78%,下降46.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亿元,为预算的93.27%,增长95.68%;医疗卫生支出2.17亿元,为预算的94.56%,增长28.54%;节能环保支出1.38亿元,为预算的72.16%,下降28.8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9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83%;农林水事务支出2.22亿元,为预算的87.48%,下降32.59%;交通运输支出0.94亿元,为预算的99.65%,下降49.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77亿元,为预算的96.96%,下降增长73.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1亿元,为预算的85.28%,下降48.31%;金融支出0.13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71亿元,为预算的96.77%,下降87.74%;住房保障支出0.1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30.26%;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0.9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6.58%;债务付息支出0.65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98.63%;其他支出0.25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85.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06亿元,为预算的73.2%,下降64.03%;基金支出执行19.76亿元,为预算的79.21%,下降56.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5亿元,为预算的53.41%,下降95.32%;基金支出执行0.94亿元,为预算的68.42%,下降85.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626万元,为预算的3237.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3284万元,为预算的99.64%。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98万元,为预算的355.36%;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100万元,为预算的89.29%。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64亿元,为预算的126.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亿元,为预算的108.1%,收支结余8.64亿元。 

  (五)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4.82亿元,上年财政结余收入12.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3亿元,调入资金9.44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8.4亿元,收入总计166.29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4亿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8亿元,债券还本支出9.27亿元,支出总计158.68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7.61亿元(其中:结转2016年支出7.33亿元,净结余0.29亿元)。全市所有县区收支平衡,均无赤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9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2亿元,上年财政结余收入2.9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亿元,调入资金3.29亿元,债券转贷收入8.1亿元,收入总计35.54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3亿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支出1.16亿元,支出总计34.27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28亿元(其中:结转2016年支出1.24亿元,净结余0.04亿元)。 

  (六)省财政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5年,省财政对我市下达转移支付62.42亿元,增长19.2%。其中:一般转移支付34.55亿元,增长37.38%;专项转移支付27.87亿元,增长3.2%。 

  2015年,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完善机制,保障民生,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继续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全力保障民生及社会事业健康发展。2015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1.78%,比上年提高0.43个百分点。一是加大支农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稳定支农投入增长机制,2015年全市农林水支出23.4亿元,增长17.59%,有力保障了农业产业化、农业经营规模化的扎实推进。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年拨付教育资金26.04亿元,更加注重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城乡教育均等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增加就业岗位。2015年全市共发放各类就业补贴资金9807万元,享受补贴人数4.22万人,进一步稳定了我市的就业形势,扩大了就业服务体系覆盖面。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市本级农村五保、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全年共拨付市级配套资金6296万元,将城镇居民低保提高了25元、农村居民低保提高了30元;进一步提升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共拨付市级配套资金3717万元,将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20/人提高到380/人,进一步提升了社会保障水平。五是支持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绿色发展,2015年全市节能环保支出超5.15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煤电企业减排,提标改造燃煤锅炉整治,保障全市老旧机动车、黄标车淘汰任务的顺利完成。 

  2、深化改革,强化规范,初步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框架。 

  2015年,全市财政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现代财政制度,重点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起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2015年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更加细化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并全部报请人大批准。编制我市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更加全面、科学的反映我市财务状况。二是改进预算编制方式。进一步整合、规范、细化政策性项目编制,严控代编规模。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2015年共统筹使用政府性基金19.76亿元。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管。严格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进公务卡改革试点,压缩授权支付额度。严控一般性支出,尤其严控“三公”经费,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6.3%。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市本级共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65万;调入2015年预算财力政府性基金结余4500万元;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38409万元。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贯彻新《预算法》要求,在时限内按规定批复部门预决算。2015年起除涉密部门和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接受全社会监督,打造阳光财政。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出台了《朔州市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朔州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办法》,对18个单项支出在300万元以上或市财政支出占项目总支出50%以上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评价总额达5.65亿元,占市本级年度支出额的25%。同时,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将市四水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列为市级PPP项目,列入市级项目储备库,助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 

  3、加强监管,厘清责任,财政职能更加巩固夯实。积极探索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的新机制新方法。一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做好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有关工作要求,细致梳理存量债务,编制债务置换方案,2015年完成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3批,共计20亿元,新增3批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共计10.6亿元。二是创新政府融资方式。启动了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开发有限公司的筹建工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改变财政资金投收方式,最大限度用财政资金撬动银行贷款,破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着力厘清财政职能。扎实推进“六权治本”,以清理“法定权力”为基础,依法确定权力事项36项,编制并公布了“两单两图”。以规范“隐性权力”为重点,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责任细化,厘清了财政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规范了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和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关于加强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市级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若干规定》、《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9个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压实了责任,提高了效率。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16年1-3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7亿元,其中市本级4.24亿元。 

  二、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2016年预算安排指导思想及安排原则 

  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两大任务”的工作安排,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6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拟按以下原则编制: 

  (1)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2)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消化结余结转,盘活存量资金。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编制全口径预算,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4)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 

  (5)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要细化并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使用经济科目编报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 

  (二)2016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下降15%;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5.51亿元,比2015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下降22.1%。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亿元,下降9.6%;公共安全支出5.79亿元,下降11.5%;教育支出 20.01亿元,下降5.7%;科学技术支出0.76亿元,下降2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亿元,下降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23亿元,下降2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3亿元,下降20%;节能环保支出2.14亿元,下降12.7%;城乡社区支出4.21亿元,下降49.4%;农林水支出14.12亿元,下降28.4%;交通运输支出1.25亿元,下降40.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4亿元,下降 59%;住房保障支出2.04亿元,下降79.4%;预备费0.85亿元,下降46.8%;其他支出2.88亿元,下降5.5%。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待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市财政将汇总各级预算,加上上年结转支出,一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14亿元,下降13.5%。其中:税收收入12.53亿元,下降8.8%;非税收入5.61亿元,下降22.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55亿元,同口径比2015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下降19.6%。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和县区上解收入48.06亿元、调入资金3亿元,减去上解上级和补助县区支出46.65亿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亿元,增长4.6%;公共安全支出2.86亿元,增长5.5%;教育支出3.63亿元,增长19.1%;科学技术支出0.1亿元,下降7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6亿元,下降1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亿元,下降4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亿元,增长43%;节能环保支出0.53亿元,下降40.4%;农林水支出1.58亿元,下降24.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2亿元,下降56.1%;住房保障支出0.1亿元,下降95.4%;预备费0.5亿元,下降37.5%。 

  经汇总,201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38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6亿元,下降1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2亿元,下降27.3%。 

  2016 年,全市财政面临的收支压力是前所未有的,上述安排是市财政在财政收入持续下滑、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的严峻形势下,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亿元,以及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等措施,才得以平衡的盘子,在保基本、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其他支出区分轻重缓急、量力安排。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38亿元,下降4.5%;预算支出安排14.97亿元,下降30.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5亿元,与去年持平;预算支出安排0.5亿元,下降46.6%。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61万元,增长9.2%;预算支出安排3961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1万元,下降59.5%;预算支出安排16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规范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深化综合治税各项措施,通过联合办税平台,进一步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突出抓重点税源和征管薄弱环节,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做到均衡入库。坚持召开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奖惩机制,做实收入。大力培植财源,牢固树立“围绕项目抓财源,围绕财源抓经济”的思想观念,全力抓好财源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实现收入规模、质量双提升,为朔州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提供财力支撑。在抓收入的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紧紧抓住山西经济结构调整中蕴含的机遇,把争取资金和项目放在突出位置,及时掌握全省各类政策支持重点和资金投向,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二)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与专项资金预算、财政拨款与单位各项收入等统筹力度,把政府性基金预算超出规定比例的结转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做好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工作,对市级财政安排给各单位的,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要坚决予以收回,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对结转结余资金常年居高不下的部门,无论结转了几年,都要按一定比例收回预算。三是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对改革后职能弱化或消失的部门专项资金予以清理、核减或收回;对不符合现行政策支持方向的,予以调整;对已经到期、任务已经完成或失去政策依据的,坚决清理和取消。清理整合出来的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四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在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的同时,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按“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重点控制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出国(境)、会议、培训、出差、购置等支出。 

  (三)坚持量力而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保障脱贫攻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行以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组织联动机制和“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组织模式,鼓励贫困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劳动力入股,不断健全扶贫投入的长效机制。同时,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问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二是保障就业创业。支持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落实好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促进再就业。同时,完成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开发有限公司组建,通过公司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帮助小微企业稳定“越冬”。在稳定财政收入的同时,促进稳定就业。三是保障义务教育。探索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继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四是保障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四)深化财税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今年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做到全公开、早公开、全覆盖。内容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民生政策,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零基预算改革。改变现行“基数加增长”的分配方式,以零为基点,实行预算一年一定,对个人和公用支出精准测算,据实安排,优先确保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需要。三是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增强年度预算的前瞻性,实现预算跨年度平衡。四是加强债务预算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债务限额管理机制,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合理划分债务类型,分门别类化解存量债务,做好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五是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七是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开展项目示范,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不断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效率。八是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和单位财务管理。强化对单位财务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使整个财会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升。 

  (五)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财政形象。全面完成内控制度建设,重点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形成抓落实、促规范的长效机制。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财政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能力。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状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众志成城应对挑战,立行立改破解难题,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动两大任务”、加快“六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朔州市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合计

3746.2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

2、公务接待费

580.5

3、公务用车费

3145.7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23.7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2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75亿元,预算支出安排38.28亿元,收支结余3.4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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