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务服务“一口进出、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12月20日 来源:朔州市政府办公厅

  朔政办发〔2017〕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政务服务“一口进出、一网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4日

 

  朔州市政务服务“一口进出、一网通办”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不断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破解当前我市“放管服效”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大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决策部署,依托省市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构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行政监察、效能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县、乡标准统一、多级联动、部门协同、资源共享,通过实体大厅“一口进出”与网上大厅“一网通办”的有机结合,全力打造全省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发展环境样本,实现政府服务标准化、集约化、协同化、智慧化,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

  全市各级各部门完善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按照省编办(省审改办)制定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目录编制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市场监管事项目录,统一进行电子编码管理,做到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即“三级四同”,并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库,实行清单管理。2017年12月底前,市、县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市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快速完成政务服务信息规范整理。

  1.整合规范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库的各类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事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事项来源、行使层级、实施机构、办件类型、服务对象、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时限依据、数量限制、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结果名称、结果样本、受理条件及依据、是否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系统统一审批办理、办理形式、承诺到现场窗口最多次数、办理结果获取方式、通办范围、物流快递、联办机构、中介服务、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监督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市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精简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推动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杜绝无谓证明;简化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按照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编制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大幅压减各类事项办理时限,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进行时限划分,鼓励各部门综合运用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市编办〔市审改办〕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3.推出“集成政务”改革套餐,对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等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归并申请材料,再造并联审批流程,编制服务指南明确审查要点及服务标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由市发改委牵头,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等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再造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集约办理。

  市、县各部门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应尽必进”、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能进则进”的原则,2017年年底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拟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并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同时借助整合的各类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和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进信息共享,建立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网上申办、网上填报、网上审查、网上核验乃至全程网办机制,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融合,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努力让办事企业和群众“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全力构筑实体政务服务平台体系。

  根据《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方案》(晋办发〔2015〕32号)文件要求,按照“建设标准化、运行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监督透明化”要求,坚持“集中、统一、节俭、实用”原则,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充完善平台综合服务承载能力,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政府公共服务、市场高效监管、重大信息公开、行政效能监察等政务服务功能;通过创新平台管理运行机制,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套表格申请、部门协同办理、统一发放结果”的高效运作机制;通过加强政务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事项管理、业务办理、服务标准、绩效评价、公众评议、信息安全、监督问责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五)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18号)文件要求,依托省市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初步建成省市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下一步重点完成基础平台体系、业务支撑体系、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四大体系中的市级建设任务,内容包括建设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并联审批专项子系统、中介服务系统、网上统一支付系统及政务服务基础库、政务服务业务共享库、政务服务主题库、政务服务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政务服务数据交换系统等,最终建成全市完整统一、贯通市县各部门、并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一口进出、一网通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信息中心、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搭建完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整合市政府部门、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现有的投诉举报平台和服务热线功能,开发整合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应用的服务功能,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便民服务、行政监察、效能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形成一条热线统一受理、相关职能部门归口负责、联动办理的新型政府服务沟通体系。(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负责)

  (七)建立有力有效的跟踪督查机制。

  “一口进出、一网通办”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完成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任务的基础工作。为确保本方案中各项重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13710”督办系统,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单位按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直各部门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增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并明确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进行再分解,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如期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运行顺畅。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狠抓任务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以下促上、上下联动,层层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加强日常督查通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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