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01月19日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晋编办字〔2007〕226号文件精神,朔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代管。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定全市金融业及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协调、沟通驻朔金融监管机构及金融机构与政府的关系;
  (三)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金融产业与地方经济结合,参与研究我市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的融资方案,建立和完善我市与各大银行的合作机制;
  (四)指导、协调我市企业上市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工作,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开展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室。
  1、综合科(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我市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拟定我市地方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的意见和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发展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政策意见;负责机关会议、文秘、档案、信息交流和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
  2、银行协调服务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引导、发展地方商业银行,及时掌握地方商业银行资产运营情况,指导和协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联系国家、外资、外省市设在我市银行机构,搞好协调服务及与地方经济的结合、衔接工作;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做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监测、提示并组织防范和处置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开展金融创新工作;协调处理需地方政府解决的相关金融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各类违反金融政策的活动。
  3、非银行协调服务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研究制定推进地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搞好协调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重组改制和清查整顿工作;及时掌握地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资产运营情况;加强与银监会、证监会等地方监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其做好对地方证券公司、期货交易、保险公司等的监管工作,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非政府投资的担保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典当行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及处置工作;规划、审批、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各类违反金融政策的活动。
  4、上市指导服务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指导我市非国有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的初审、上报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与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的关系;制定上市后备企业培植发展规划;组织、培育、筛选、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开展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部门领导】
  主 任:白秀
  副主任:赵晓皎 张慧文
  单位地址:开发南路市人行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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