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
2017年06月12日 来源:朔州日报

  6月8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22次常务会议。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振亮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耳东,副市长韩文让、王志刚、张天茂、田东,市政府秘书长张祥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长治现场会精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研究了《朔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讨论稿)》和《朔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讨论稿)》;听取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研究了《关于开展城乡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成立朔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关事宜;听取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是建设美丽乡村、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我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表省政府要求,对标长治经验,结合朔州实际,坚持典型引路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环城镇、环乡村、环企业,路边、河边、景区周边为整治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推动农村面貌大改观大变样。要加强统筹谋划,把农村环境整治与环保督察整改、“五城联创”、生态治理修复、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实施。要建立长效机制,严控垃圾、秸杆、废弃物焚烧,确保早日达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建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按照“三个转变”、“三个不变”、“三项举措”的要求,自觉推动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主体责任,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要不断完善“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强考核奖惩,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准确领会计生政策,合力推动全市计生事业实现新发展。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合力调整医疗资源布局,把规划落实到行动计划,把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保证人人享有医疗卫生基本服务。要充分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疗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要加大医改力度,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规划考虑,抓好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办好事关医疗健康的民生实事。

  会议指出,编制和实施《朔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要以康养产业为重点,充分把握计生和卫生的关系、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关系、诊疗和健康养老的关键、中西医的关系,推动中药产业、康养产业发展,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把生态环境保护始终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整改落实到位,绝不能松劲、懈怠,严防问题反弹。要抓好六个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要压实环保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责、失责问责”的工作机制。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扎实抓好城中村煤改气、煤改电、供暖热源等问题,加快推进治污降霾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广大干部群众共同支持、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要求,毫不动摇抓安全、保稳定,努力做到“四个不容”:安全生产形势不容盲目乐观、安全生产工作不容疏忽懈怠、安全生产任务不容敷衍应付、安全生产责任不容推脱放任。要坚持总体安全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防患于未然,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抓好煤矿领域、道路交通、危化品、涉氨制冷、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记者 董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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